增強綠色發展的科技動能
加快綠色科技創新(有的放矢)
綠色發展是高質量發展的底色,新質生產力本身就是綠色生產力。加快綠色科技創新,是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實現綠色發展的內在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加快綠色科技創新和先進綠色技術推廣應用,做強綠色制造業,發展綠色服務業,壯大綠色能源產業,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和供應鏈,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支持企業用數智技術、綠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新征程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就要把加快綠色科技創新落到實處,助力發展方式綠色轉型,不斷鞏固提升我國綠色發展優勢,讓科技創新更好為美麗中國建設賦能。
踐行綠色理念。傳統意義上的科技創新將大自然視為被改造的對象,其目標是征服自然、利用自然,缺乏對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追求。與之不同,綠色科技創新既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科技創新的一般特征,同時體現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能夠促進自然資源節約、生態環境保護。今天,綠色科技創新的目標不再單純地局限于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而是包括了有效降低發展的資源環境代價、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實現可持續發展。綠色科技創新能夠從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產品與服務提供、市場消費等經濟活動的多個環節促進綠色轉型,催生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為減少環境污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形成我國高質量發展新動能、新優勢提供關鍵技術支撐。我們要在科技創新過程中踐行綠色理念,加強清潔低碳能源等綠色技術攻關,同時推動其他方面科技創新向有利于節約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方向發展。
堅持系統思維。加快綠色科技創新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統籌做好相關各項工作,形成整體合力。必須堅持系統思維、整體觀念,從政策導向、制度保障、創新生態等多方面為綠色科技創新營造良好環境。要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發揮政策引領作用,充分激發科技人員投身綠色科技創新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統籌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有力推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科技研發項目設置、科技經費分配、科技成果評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府采購、稅收優惠、金融服務等工作均應體現鼓勵綠色科技創新的政策導向。要進一步加強綠色科技創新的制度保障。例如,從實體與程序兩方面完善專利法,對于具有“高耗能、重污染”等負外部效應的發明創造謹慎授予專利權,鼓勵專利權人對其綠色科技專利實行開放許可,建立綠色科技專利快速審查、確權等機制,形成促進和保障綠色科技創新的專利法律制度。又如,完善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將綠色科技創新成果使用情況作為納入正面清單的考慮因素,激勵更多企業運用綠色科技增強自身環境風險管理能力。
加強體系建設。加快綠色科技創新,需要體系化的支撐和布局,關鍵是加強創新主體培育體系、技術市場交易體系和維權救濟體系建設。要強化企業綠色科技創新的主體地位,推動企業主導的綠色科技產學研融通創新。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圍繞綠色科技創新設立研發機構、培養拔尖創新人才。建立健全綠色科技的技術市場交易體系,從區域到全國逐步打造線上線下融合、標準統一、服務規范的技術市場交易平臺,促進綠色科技創新成果公平、有序、安全交易,加速成果轉化應用。完善綠色科技創新成果維權救濟體系,一方面要發揮好調解、仲裁等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作用,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另一方面要以智慧法院建設為契機,切實將人工智能、5G、大數據等技術優勢轉化為解決綠色科技創新糾紛的司法效能,依法有效保障創新主體合法權益。
(作者單位: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
《 人民日報 》( 2024年08月02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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