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四問汝州,“41人考上事業編被集體清退”如何善后?
“入職4個多月后,卻被告知此前考試作廢并要求我們自愿離職,這事我們實在無法理解。”據報道,近日有網友反映,包括其在內共41名考生,考取并入職河南省汝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但很快被集體清退。8月17日,根據汝州市衛健委通報稱,由于違規,此次招聘無效,結果作廢。
一場涉及數十人切實利益的公開招聘,說無效就無效,說作廢就作廢,究竟是什么原因?官方通報稱,“經核實,汝州市疾控中心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存在招聘方案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違規設置限制性指定性報考資格條件等問題,違反了人社部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
另綜合相關消息可知,汝州市此次招聘,方案沒有上報,系其自行組織、自行聘用,還“違規設置限制性指定性報考資格條件”。汝州市疾控中心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招聘條件存在“內部照顧”的情況,“有點‘蘿卜招聘’的感覺。”
一個細節是,被錄取的41人中,除了13名社會應聘者,還有28名汝州市疾控中心原非在編職工。汝州市衛健委稱此次招聘“存在為內部考生量身定做報考資格條件”。
很顯然,無論量身定做還是“蘿卜招聘”,都于法不容、于規不合,極為惡劣。
如今,相關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已經受到嚴肅的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這是咎由自取。但是,該事件仍留下一些問號,需要厘清。
其一,此次招聘始于2022年8月,當時,汝州市疾控中心發出公告面向社會招聘。如果所謂的“自行組織、自行聘用”“招聘方案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等情況屬實,當地監管部門是不是早該察覺,并迅速介入?
其二,招聘期間,部分應聘者被人舉報考試違規,“中途經調查后去掉了7名應聘者的名字”。既然都調查出了問題,為何等到其余41人走完全部程序入職數月后,才被認定此次“招聘無效,結果作廢”?
其三,清退之后,如何給這41人一個交代?有當事人稱,被清退后,“工資沒發,賠償的事也沒人提,通報發出前后,沒有任何一位(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找過我。”對于這13名社會應聘者來說,他們是受害者。據報道,有當事人稱,被通知錄取后辭掉了原單位的工作,而如今,新工作沒了,原有單位回不去了,這種損失如何彌補?
其四,一個本該堂堂正正的事業單位招聘,卻“自行組織、自行聘用”,連招聘方案都不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單位負責人膽子未免太大了些?如果說單位負責人無視法規,膽大妄為,那么該單位應有的監督機制在哪里?如何防止此類事件重演?
按照相關規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是政府所屬事業單位進行公開招聘工作的主管機關。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與事業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換言之,對一次涉事數十人入編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不能兒戲,不能胡來,不能拍腦袋。否則,不僅有違招聘應有的嚴肅,還有損事業單位乃至政府部門應有的公信力。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這是相關招聘的基本原則。尤其結合當前的就業環境,更不能容忍“蘿卜招聘”等亂象存在。對違規違法者嚴肅處理的同時,還要加強監督,堵住漏洞,防止出現貓膩,以全力維護招聘嚴肅,讓真正德才兼備者脫穎而出。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