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2歲女童被惡犬咬傷,有六大疑問需要解答
“犬咬傷,右腎破裂伴有血腫形成,腹腔積液,胸背部等多處膚裂傷……”據報道,16日,四川崇州一小區惡犬撲倒并撕咬2歲女孩,女孩受傷嚴重,這是診斷結果。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并正積極處理此事。
看了視頻,痛得讓人窒息。用慘不忍睹來形容此事,并不為過。一名2歲女孩,被烈犬撕咬,“CT顯示腎挫裂傷”,想想就讓人心痛,難以釋懷。
警方已介入,相信不難查清此事。在此,有六大疑問需要回答。
其一,惡犬是誰家的?從視頻看,惡犬并未拴繩。《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第三十條明確規定: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遛狗不系繩引發的問題屢見不鮮,更何況是大型犬只,如果不系繩給社會帶來極大的風險。即便狗的主人遛狗時牽繩了,一旦咬傷他人也要擔責,更何況此事中惡犬是“散養”的。
其二,此事發生在小區,也就是居民區,物業是否該擔責?報道稱,惡犬在小區內逡巡,物業工作人員不能視而不見、見而不問,不能不管不制止。如果居民特別是孩童在小區內行走就能被狗咬,狗主人當然該擔責,物業也不能置身度外。
其三,從狗的體型看,咬人的惡犬頗為龐大,它是否屬于在市區內禁養犬只之列?當地相關管理部門是否有嚴格按照管理規定執行對寵物的管理?
其四,按《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犬只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應當立即將被傷害人送醫療衛生機構診治,先行墊付醫療費后,依法承擔責任。不知道狗主人有無露面,是否盡到應盡的責任?
其五,惡犬傷人后,該受到什么樣的處理?
其六,從視頻內容看,當時有人看到母女被惡犬咬傷,不顧危險前去施救,如此壯舉,值得點贊。此人是誰?期待相關部門在表彰的同時,幫其申報見義勇為。
近年來,惡犬傷人事件頻發。從常識常理看,不能因此事件而否認市民養狗的正當性,也不能污名化動物伴侶存在的意義,但很顯然,養狗人應保持應有的養狗素養,比如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起碼做到遛狗時拴繩。
有句話說得好:“依法養犬,文明養犬,別讓你的愛成為別人的痛!”此事終會有個說法,惡犬的主人該承擔的法律責任逃脫不掉,期待事件的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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