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切實加強新污染物治理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為核心,以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工作方針,對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從《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重視新污染物治理;到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強調,加強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再到國辦此次印發《方案》,新污染物這個詞不斷映入公眾眼簾,對其防范治理已成為當下以及今后一個時期生態環保工作的重點。有人可能會問:新污染物究竟是什么?其到底有怎樣的危害?
新污染物是指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包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等。以抗生素為例,若被排放到河水或土壤中,通過飲水、食品等被人體攝入,可能產生耐藥性,威脅人類健康。此類有毒有害物質愈發受到廣泛關注,防范治理勢在必行。《方案》的出臺,為有關工作設定了具體的目標和路線圖。
科學評估是精準施策的前提,《方案》要求,開展化學物質調查監測,科學評估環境風險,精準識別環境風險較大的新污染物,采取源頭禁限、過程減排、末端治理,實現全過程環境風險管控措施。考慮到治污需要聯動配合,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必不可少。厘清職責才能壓實責任,按照國家統籌、省負總責、市縣落實的原則,全面落實治理屬地責任,確保“誰的管轄區誰負責”。總之,到2025年,完成高關注、高產(用)量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完成一批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是工作目標,更是責任要求。
對于新污染物,我們要充分重視其危害性,但也不必過分恐慌。我國已積累了較為豐富的污染防治經驗和技術。在新污染物風險防范方面,相關制度建設、管理機制、監測評估、科學研究等也在不斷取得新進展。這一切為我們做好新污染物防治工作提供了信心和保障。
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需要腳踏實地、久久為功。各地以及相關部門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落實環保責任,堅定不移地將有關工作落到實處。切實加強新污染物治理,提升美麗中國、健康中國建設水平,保障國家生態環境安全,讓人民群眾擁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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