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構建我國民法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
——“加強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專家研討會”發言摘編
上圖分別為劉俊臣、張雪樵、賀小榮、張文顯在研討會上發言。 |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立足我國國情和實際,加強對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論研究,盡快構建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為有效實施民法典、發展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論支撐。”為貫徹落實這一重要指示要求,本報理論部近日舉辦“加強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專家研討會”。今天摘要刊發與會專家的發言,以饗讀者。
深入理解民法典的“三個特色”
劉俊臣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的重要論述,對切實實施民法典提出了明確要求,也為推動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指明了方向。我國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深入理解民法典這“三個特色”,是貫徹實施民法典的重要前提,也是構建我國民法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的重要內容。
從中國特色來看,我國民法典是一部扎根中國大地、立足中國國情、彰顯中國精神的民法典。民法典編纂工作始終堅持黨的領導。習近平總書記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聽取民法典編纂工作相關匯報。正是因為在編纂工作中貫徹落實黨中央確定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才確保了民法典編纂工作的成功。民法典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特征。民法典第一條就規定,其立法目的之一是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民法典切實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修改了原物權法有關基本經濟制度的規定,對基本經濟制度作了新規定。民法典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規定自愿、誠信等民法基本原則,均是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具體化,還有不少具體制度規范都反映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在要求。例如,總則編規定的“見義勇為”條款和“英烈保護”條款,婚姻家庭編規定的“男女平等”條款等。
從實踐特色來看,我們在編纂民法典的過程中,合理借鑒世界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但絕不照搬外國的民法條文,更不照抄書本上的民法理論,而是始終堅持從我國國情和實際出發,堅持問題導向,滿足人民群眾的實際需求。民法典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偉大實踐的最新成果。例如,總則編創新法人制度,增設特別法人;物權編落實中央關于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的要求,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相關規定作了完善。民法典是民事法治實踐的最新成果。民法典共七編,除人格權編外,其余各編都是在現行法律的基礎上修改完善后形成的,是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事立法經驗的繼承與發展。在民法典編纂工作中,我們全面梳理總結了民事司法實踐經驗,將行之有效的司法解釋上升為法律規范。民法典體現了民事生活實踐的最新理論成果。民法與人民群眾的生活息息相關,很多條文規定都來源于生活實踐。在民法典編纂過程中,我們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先后10次通過中國人大網公開征求意見,累計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條意見和建議。正是因為堅持開門立法,了解人民群眾的法治需求,才確保了民法典的制度設計符合社情、貼近民意。
從時代特色來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希望對權利的保護更加充分、更加有效。我們編纂民法典,通過完善權利保護和救濟規則,更好地維護人民權益。民法典反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新需求。例如,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們對人格獨立、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的關注程度日益提高,尊重和維護人格權成為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內容。為此,民法典單獨設立人格權編,體現了對公民人格權的莊嚴確認與嚴格保護。民法典順應新技術發展的法治需求。例如,合同編對電子合同的訂立和履行等作了詳細規定。人格權編對從事基因編輯等醫學和科研活動加以規范,對深度偽造技術帶來的“換臉”“換聲”等問題予以回應,確保新的生物技術、信息技術更好為人類發展服務。
下一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認真做好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工作。一是加強對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闡釋和宣傳,確保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論研究的正確政治方向。二是總結民法典編纂的立法經驗,通過立法引導,豐富我國民法理論。在配套民事立法工作中,繼續圍繞“三個特色”,修改完善單行法。三是高度關注民法典實施情況,及時總結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的成功實踐,不斷充實、豐富、完善我國民法理論,為民法典的實施提供重要理論支撐。
(作者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構建獨具特色的民法話語體系
張雪樵
民法典的頒布,標志著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日臻成熟,達到了新高度。民法典凝聚億萬人民的共同意志,彰顯中華文明的深厚底蘊,以法典化方式鞏固、確認和發展民事法治建設成果,有效回應了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現實問題,體現時代特點,反映時代風貌。
經過長期立法司法實踐積累,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取得豐碩成果,為民法典的頒布實施提供了寶貴理論支撐。同時,民法典的頒布實施,也為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空間,對構建獨具特色的民法話語體系提出了新任務。
話語體系是理論體系和知識體系的表達形式,直接關系理論深入人心的程度。加強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要注重構建體現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話語體系,使民法典更好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律要發揮作用,需要全社會信仰法律。盧梭說,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構建民法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首要的是堅持人民立場,把研究的根深深扎在人民之中。民法典以保護民事權利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回應人民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的需求,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在系統確認民事主體所廣泛享有的各項權利的基礎上,明確權利的行使規則,為權利實現提供有力保障。整部民法典的制度和規則設計,充分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強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要有為人民謀幸福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以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為研究目的,決不能脫離社會、脫離群眾。
研究的問題要從現實中來,用人民群眾聽得懂的語言,做人民群眾需要的學問。這就要求我們不拘泥于法言法語,將道德良知、公理民情等樸素正義融入法典正義、程序正義中,從而更好地讓人民群眾從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研究民法理論,不能脫離實際,而應立足我國國情,尤其需要充分汲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精華。民法典注重傳承中華文化精神,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具體條文中。比如,總則編確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公序良俗和綠色原則,就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民法基本原則層面的轉化和表達。又如,婚姻家庭編重申子女對老人的贍養義務,將“樹立優良家風”作為處理夫妻關系和家庭關系的基本原則等。要注重闡發民法典傳承的中華文化精神,注重從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汲取思想資源,提煉標識性概念和范疇,凸顯民法話語體系的中國特色。比如,人民權利的實現和發展不僅僅涉及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還涉及刑法、行政法等公法范疇。公益訴訟不僅可以救濟不特定主體的權利,而且關注普通民事訴訟難以適用的權利問題。民法典將來如何對民事公益訴訟制度進行設計,具有廣闊的研究空間。又如,中華民族源遠流長的“和”文化,是今天可以深入挖掘并提煉的重要思想資源。以和解、和諧為特色的調解制度,具有簡易性、靈活性、普遍性、自治性等諸多優點,生動演繹了法治的內涵。
我們要通過進一步研究,更好地把書本中的法律變成實踐中的法律,思考法律條文在實踐中的效用、推行程度、對人民生活的影響等問題,推動研究從條文的、形式的、表面的層面向實踐的、功能的、具體的層面深入。法律體現穩定性和適應性的統一。民法典的完善和民法理論研究的發展,應在及時回應當下現實熱點問題、更好體現公正和效率價值等方面作出積極努力。民法典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遇到各種新情況新問題。這就需要認真研究經濟社會不斷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經濟社會生活中各種利益關系的新調整,積極回應新情況新問題,使民法典在實踐中不斷完善、不斷發展。
(作者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更好守護公序良俗
賀小榮
意思自治是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基本特征。市場經濟的發展離不開意思自治。沒有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市場配置資源也就難以實現。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意思自治原則。但是,意思自治也要與民法典確立的公序良俗原則相協調。公序良俗原則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民法典中的重要體現,離開了公序良俗,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就會成為空中樓閣。如何更好發揮司法功能,在民事審判中尊重公序良俗、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是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的重要課題。
從法理上講,意思自治與公序良俗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存在沖突。例如,民間高利貸給正常金融秩序和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秩序帶來沖擊,人類基因編輯對社會倫理道德及公共利益造成沖擊,等等。如果片面強調意思自治,放任當事人以此來逃避和逾越公序良俗,后果不堪設想。世界上許多國家的民法在原則上均將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確定為無效,我國也不例外。我國民法典鮮明體現時代特點、反映時代風貌,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其中,豐富了公序良俗原則的時代內涵。人民法院只有準確適用民法典的公序良俗原則和相關條款,才能形成更多承載公平正義的判決。
從立法層面看,民法典明確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這表明,恪守公序良俗是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的原則和底線,也是民法立法和司法的重要原則。民法典還在許多具體條款中體現公序良俗的要求。比如,針對套路貸、校園貸、高利貸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行為,明確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等重要原則。這也有力說明,用公序良俗對意思自治加以適當約束,不僅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從司法實踐來看,已經產生了許多案例,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司法裁判的引導功能。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制。民法典頒布實施,對人民法院維護公序良俗提出了更高要求。對司法機關來說,如何在民法典時代更好守護公序良俗,同樣是一道重要考題。要加強對運用判例實現德法相融、以案明德的研究,有效回答適用公序良俗條款面臨的具體司法問題。比如,在案件中哪些因素可以成為認定公序良俗的要件。對此,人民法院在實踐中已經進行了不少探索。在具體個案中,判斷某一民事法律行為是否違背公序良俗,可以從正反兩個方面來考量:正向標準包括對象、時間、主觀條件、客觀條件等因素;反向標準包括違反公序良俗的性質、是否可通過單方處罰解決、是否使弱者處于更不利的境地、是否與日常經驗法則相悖等因素。
目前,公序良俗中的公序,相比“社會公共利益”標準更加客觀、科學,也便于在司法實踐中更好地發揮作用。比如,個別電商用“暗刷流量”方式騙取消費者信任。人民法院就可以認定消費者受“暗刷流量”誤導作出的交易無效,從而維護正當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民法典的頒布實施,為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提供了更加全面、更加明晰、更加具體的裁判依據。人民法院只有自覺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司法裁判全過程,深入研究公序良俗的法律適用,更好保護民事主體合法權益,更好維護公共秩序,讓一個個鮮活的判例成為法治中國進步的時代標識。
(作者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
深化中國特色民事權利體系研究
張文顯
法律的一個重要功能在于確認和保障權利,關于權利的理論也是法律理論的重要內容。民法典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維護和發展人民權益,是創新發展我國民法權利理論的重要方向。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權益,對完善和細化各項人民權益保障制度作出重要部署。黨的十九大報告把保障人民權益提到新的高度,不僅提出加強人權法治保障的重要要求,而且對保障和發展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各方面的權利進行理論闡述和制度設計,特別是創造性地提出保護人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將人格權保護與人身權、財產權保護并列,為編纂民法典、豐富和發展我國民事權利理論提供了思想指引。更好維護人民權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成為新時代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發展的鮮亮理論底色。
作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始終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保護民事主體合法權益為立法宗旨,以保護人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為主題主線,全方位宣示和規定了民事主體在經濟社會生活中的各項權利。民法典按照一般權利、類型權利、特別權利、具體權利的邏輯,構建了完整的民事權利體系。總則編對民事權利作了一般規定,各分編分別規定了民事主體的物權、債權、人格權、婚姻和家庭生活領域的身份權、繼承權,以及權利受到削弱、減損、侵害時的請求權和救濟權等。在每一類權利和每一項權利之下,又包含更具體的權利規定。比如,在物權之下,規定了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等;在用益物權之下,規定了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一系列貼近中國實際、體現中國特色的民事權利。此外,還規定了不少新的權利或權益。例如,居住權以及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和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等。對于人格權、隱私權等權利,民法典第一次給予其明確的概念界定,賦予其具有時代性的豐富內涵。民法典健全和充實了我國民事權利種類,形成更加完備的民事權利體系,同時完善權利保護和救濟規則,形成規范有效的權利保護機制,確保人民群眾實實在在地享有民事權利。
民法典編纂凸顯了立法機關的科學思維和法理思維。從學理上看,人格權、人身權是人權的重要內容,在民事權利體系中居于重要地位。物權等其他民事權利是因人而存在的,來源于人權、服務于人權。民法典總則編關于一般民事權利的規定中,前四條都是關于人身權、人格權的宣示,突出了人權保護。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條文順序問題,而是體現了權利保護要符合人權與物權關系的基本理念,是符合人權保護要求的科學制度安排。這種安排既講體系又講法理,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法理價值,彰顯了新時代中國法治的法理精義。
我國民法典關于民事權利的規定,在理念先進、規定詳盡、體系協調、保障具體、實施可行、發展可期等方面,在世界現有的民事立法中是很突出的。一部以維護和發展人民權益為核心要義的民法典,彰顯了民族精神和時代底蘊,堅定了全體人民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決心。不斷豐富的民事權利體系,是我國民法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創新發展的重要成果,為世界民事法律理論發展貢獻了中國智慧。深化民事權利體系研究,是加強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富有前景的重要方向。我們要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立足我國國情和實際,在民事權利的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上作出新建樹。
(作者為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學術委員會主任)
《 人民日報 》( 2020年07月08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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