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心有個叫天園閣的老小區,經常停水斷電,居民苦不堪言。最近,這個小區又面臨一個大問題:在今年6月原物業撤走后,年底暫管物業也將撤離,留下一個爛攤子,到時候怎么辦?(詳見本報11月19日3版)
原因是與開發商的糾紛,這里的業主陸陸續續拒繳物業費、水電費,久而久之,歷史積欠多達178萬元。
物業費不交,物業管理運轉不起來,水電費不交,停水停電也就自然而然。小窟窿越來越大,到現在變成了大窟窿,就更難填補了。
從道理上來講,業主與開發商的糾紛是一碼事,水電費、物業費又是另一碼事,兩者不能混淆。要求開發商兌現承諾,并不是不交水電費的理由。如果業主認為開發商違約,應當走法律途徑維權。而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也是可以通過打官司來追討的,包括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對長期不繳費的用戶進行斷水、斷電,也有其理由。
只不過,這些道理和理由,放到現實層面卻不一定行得通。比如,在回遷戶和開發商的糾紛中,由于開發商只是口頭承諾,無憑無據,真的要打官司,回遷戶是沒有什么勝算的,官司也就沒有打起來。
物業公司倒是有把握通過打官司來追討物業費,但是,天園閣的住戶多數是老人,跟這些老人打官司,似乎又下不了手。水、電公司給這些老人斷水斷電,又似乎不夠人性化,遇到極端天氣還可能造成惡果。
于是,天園閣的諸多矛盾延續20年,一直得不到徹底解決。
但是,天園閣的問題真的就無解了嗎?當然不是,不能任由事情這么拖下去。那么,天園閣怎么才能不被這178萬元“噎死”?
事實上,天園閣小區碰到的難題,也是許多小區多少會碰到的,只是程度不一。細分一下,就是開發商和業主的矛盾、業主與物業的矛盾、業主與水電公司的矛盾,如果能一一化解,應該可以避免最壞結局的出現。這就需要一個強有力的牽頭人,采取更靈活變通的解決方案。
本來業委會可以充當牽頭人的角色,目前在業委會缺位情況下,居委會、街道有責任介入調解。可以借鑒浙江湖州織里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模式,引入各方力量和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形成多層次調解組織網絡。
具體來講,一是社區、街道要積極引導小區成立業委會,讓業主訴求有統一表達渠道;二是,司法機關上門服務,進行普法宣傳和糾紛協調;三是,引進社會公益組織,為小區業主做好公共服務,解決其日常生活難題和后顧之憂,讓居民恢復信心,有安全感;四是,在有關部門、社會組織不缺位的情況下,展開多方參與的事務協商和糾紛協調,拿出合法合理合情的解決辦法。
隨著時間推移,許多小區陸續步入中老年階段,屆時也會碰到物業維修、管道老化、公共區域破敗等“爛攤子”問題。天園閣的問題能妥善解決的話,無疑可以為小區物業管理糾紛化解提供一種有益的辦法。